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广西北投昭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昭平五将风电场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位于昭平县昭平镇与五将镇;
二标段:位于昭平县昭平镇与五将镇;
三标段:位于昭平县五将镇。
2.3项目概况:
一标段:项目装机容量为81.25MW,项目设计拟安装13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kVA的6900kVA37+2x2.5%/1.14kV干式变压器,本工程13台风电机组-箱变分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3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23km,直埋电缆长度约10km。施工便道长度约21km。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160米。
二标段:项目装机容量为75MW,项目设计拟安装12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kVA的6900kVA37+2x2.5%/1.14kV干式变压器,本工程12台风电机组-箱变分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10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4km,直埋电缆长度约6km。施工便道长度约23km。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160米。
三标段:项目装机容量为43.75MW,项目设计拟安装7台单机容量为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机配套安装1台容量为 6900kVA的6900kVA37+2x2.5%/1.14kV干式变压器,本工程7台风电机组-箱变分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集电线路长度约23km,其中:架空线路长度约14km,直埋电缆长度约9km。施工便道长度约12km。风机塔筒为钢混塔,高160米。
2.4 计划工期:
一标段:本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27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二标段:本项目计划工期33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27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三标段:本项目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60天;施工工期2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注:以上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保持不变,如遇特殊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2.5 本合同估算价:
一标段:32281.27万元;
二标段:28976.45万元;
三标段:17337.37 万元。
2.6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承包范围为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以及为合规建设该项目应取得的全部相关手续(除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人已完成的勘测定界专题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用地预审与选址、接入系统专题研究、无功补偿及电能质量评估分析专题研究、220kV送出线路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土地征收阶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土地复垦、安全预评价专题、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专题(含永久和临时用林)、建设用地报批专题(含勘测定界)、压覆矿产资源查询专题、压覆矿评估专题、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气象可行性论证、环水保监测与验收等专题报告相关审批外),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运输及储存,风机机组及塔架从堆场至机位安装位置的运输及安装(含超危大工程的专家论证)由投标人负责,厂家负责现场技术指导;风电机组及塔架厂家运输至堆场时,在堆场的卸货、二次装车及堆场的平整场地、租用费用、保管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工程施工准备与土建、安装等全部施工、检测、验收、保修;设备调试;发、送、变电系统试运行、消缺和风机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竣工 (含风电机组可用率和功率特性曲线的试验)验收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等,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工程消缺、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人员培训等。
关于承包范围,本工程作为EPC总承包工程,除非合同有明确约定由招标人负责,否则不论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是否提及、承包报价高低,凡涉及本工程各项政府审批、政策处理、关系协调、征租地及附着物拆迁、本工程勘察设计、地基处理、设备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电网接入及相关政策处理、调试试运、验收等相关方面的全部工作内容及费用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本文件中存在的与设计、数据、规格或方法有关的任何缺陷、错误或疏漏,均不能减轻或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责任。
2.6.1 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初步设计文件、现场勘察、1:500地形图测量(场内外复杂道路、风机平台及基础、集电线路)、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详勘、设计、计算书、竣工图编制;安全、消防设施、节能设计专篇编制、安全总体风险评估和综合应急预案、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施工设计;对参建各方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派出驻地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等现场服务工作。
2.6.2 风电场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塔架、箱变、电缆、电线、35kV配电装置、用变、接地变及小电阻成套装置、一体化电源系统设备、风功率预测系统设备、视频监控及周界安全防范系统设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信及调度自动化系统设备、集中监控系统及电站数据接入相关的调试服务(含区域集控<转发>中心侧数据接入<展示>及转发、总部监视中心侧的数据接入)、电缆防火封堵、开关站备用电源、照明、安装、系统集成,风场、道路等安全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集电线路、信号站及通信光缆、风机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展示>转发>消防系统、设备状态监测系统、视频监控、防雷及设备接地、线路及二次部分的配套费用等所有设备材料及附件采购、监造、催交、试验、检测、运输、保险(含运输保险)、接车、卸车、二次倒运、仓储保管等以及风机机组的整体彩绘涂装,具体彩绘方案依需要另行制定(如有),风电机组及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运输(含运输保险)、协调等,为满足未来系统升级与功能扩展需求,相关设备及监控系统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与兼容性,预留必要的硬件接口与数据通信接口,支持后续设备技术改造及信息化功能的升级与集成。
2.6.3 风电场全部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区场内外道路、各机位的道路,承包施工范围内所有道路、桥梁包括因风电机组和塔架设备运输引起道路破损的维护维修、缴纳道路维修保证金等,运输条件中部分乡村道路改造问题,35kV场内集电线路及线路土建,风机平台、各类设备基础(风机基础、箱变基础等)、操作平台、防洪涝设施、接地、电缆沟、护坡、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和环境保护以及需要配套的所有项目。以及承包人临建费用及工程建设期间的安防费用。
2.6.4 风电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风电机组及塔架安装(含附件安装,厂家负责调试)。35kV母线桥、35kV屋内配电装置、箱变、场内集电线路、线路设备及其附件、防雷及设备接地(包括电气设备、设备支架、构架和辅助装置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和防雷接地) 、电缆及电缆防火封堵、电气一次、电气二次、通讯及远动系统、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备用电源、火灾报警系统安装、系统集成、试验、调试等,包括单体、联调及整套启动调试。
2.6.5 用林、用草、用地:投标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风电场所有临时用地(2年及以下,含2年)租用费、青苗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植被恢复费,长期租地(2年以上,不含2年)前2年的租用费、青苗补偿费、余物清理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负责所有临时的用地用林用草征租审批、复垦、恢复、有偿使用手续、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临时用地报批手续;施工和设备运输(风机机组及塔架从堆场至机位安装位置的运输由投标人负责)过程中对当地原有道路、房屋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其维修、养护及补偿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风电机组及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
招标人负责风电场永久用地土地出让金、拆迁补偿款,长期租地(2年以上,不含2年)2年后的租金以及植被恢复等税、费缴纳;负责永久用林用草用地、临时用林用草用地(如有)批复以及不动产权证等合规手续的办理;负责本项目涉及的国有林地、集体林地砍伐占地手续办理;投标人有义务配合与国土部门、乡镇、村委会协商用地和协调青苗赔偿,协助发包人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等工作,发生的相关协调费用已包含在EPC总承包价款内。
2.6.6 投标人负责所有调试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足够人员、车辆、调试所用工器具食宿服务、材料及耗材等。
2.6.7 投标人负责设备试验和并网相关试验,接入电网侧变电站所有工程联系协调地方供电局按照工期要求接入电网、并网试运行,与等保测评、调试、整体启动、240h考核、试运期间各项保护的定值计算、启动及移交生产验收、OMS系统资料、竣工验收向招标人移交档案资料,工程竣工结算、配合竣工决算等。配合招标人在电网公司办理《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协议》《用电协议》《保密协议》等,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EPC总承包价款内。
2.6.8 投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交通、通讯(含国防军用光缆)、跨(穿)越及施工爆破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范围内的线路停送电协调办理、跨越线路施工措施及现场拆除和恢复,跨越水库以及通讯(含国防军用光缆)线路等安全通道及现场拆除和恢复工作,各种跨(穿)越如跨电网、铁路、公路等(风电机组及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由厂家负责)。
2.6.9 投标人负责EPC全过程的项目管理、施工协调工作,除风电机组及塔架从出厂至堆场的协调由厂家负责外,其余由投标人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保险、迁坟、设备及材料运输涉及的房屋拆迁、通讯(含国防军用光缆)及电力农网线路举升及拆迁、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生活垃圾、堆放渣土、集电线路基础施工临时占用土地、扬尘及噪音、临时用水用地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由施工造成的停电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2.6.10 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审批、林地审批及采伐证、不动产权证(土地证、不动产登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以及施工备案、电力和地方质监手续办理,办理和协调质量监督注册、检查、验收等手续,环评水保验收、消防备案及验收、并网接入等手续办理。
本次所有标段招标范围不包括:升压站综合楼建设、站内所有设备及进站道路、升压站生活设施设备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储能设备(招标人另行采购)、箱变基础的征地费、土地出让金;送出线路工程,架空线路铁塔用地、直埋电缆线路、场内运输道路的长期用地租金;工程监理;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等,以及招标人向项目所在地政府应缴纳的相关规费。
特别说明:
(1)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行、投标人应提供的工器具、标志标识、办公家具家电等除外)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协助相关工作。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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