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拟采取公开比选方式选聘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期间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控制价及中选单位数量
(一)项目控制价:12万元(含本数)。
(二)确定的单位数量:1家。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要求
本次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为证实参选人具有完成工作的资格和能力,参选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具有相应执业资质;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有良好社会信誉。
(二)有规范健全的服务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按规定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年度检验。
(四)近三年提供的服务或产品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省国资委或其他相关部门通报。
(五)在以往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不存在以下情况:
1.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恶意串通等严重不诚信行为;
2.泄露国家机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3.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
4.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服务;
5.违反合同约定给采购方造成重大损失;
6.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
7.由被行业进行禁入限制人员担任负责人。
(六)符合采购回避原则:
1.供应商不得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或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关联单位。
2.供应商原则上与采购事项涉及的当事人之间不存在过往或当下的利益或经济纠纷等情况。
3.供应商原则上与公司的市场化竞争对手、法律诉讼对手等对立立场的他方不存在与采购相关的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过往或当下的合作关系。
(七)根据选聘的实际需要确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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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经普惠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选聘2025年11月-2026年11月期间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