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海螺粉末(火山灰质)二次招标信息公示
根据南昌海螺生产需求计划对水泥生产用粉末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拓宽采购渠道,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内容、质量指标、运输方式、招标合同日期、需求单位及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标的物 | 质量指标 | 交货 方式 | 需求单位 | 招标合同日期 | 暂定 数量 |
粉末 (火山灰质) | Loss≤8%,SO3≤3%,活性指数≥60%,水分≤5% | 汽运 | 南昌海螺 | 2025年11月2日-2026年2月1日 | 0.6万吨 |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涉及建筑材料、固体废物治理等相关物资生产或销售条件,无不良经营记录;具备良好的资信和财务状况与社会信誉,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合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4.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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